本文作者:nihdff

永安林业(000663)虚***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开庭,八个月时效倒计时

nihdff 2023-12-15 27
永安林业(000663)虚***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开庭,八个月时效倒计时摘要: 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,永安林业(维权)(000663)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八个月倒计时。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,还在接受其他投资...

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,永安林业(***)(000663)虚***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八个月倒计时。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,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。(许峰律师专栏)

  许峰律师代理的永安林业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经在福州市中级人民***多次开庭审理,并且正在等待***的下一步安排。(永安林业***入口)

  此前2021年8月23日晚,永安林业(000663)公告,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经查明,永安林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
  一、永安林业 2016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***记载

  二、永安林业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***记载

  结合相关信息,2016 年度提前确认营业收入、延迟结转营业成本等相 关事项对 2017 年度的影响,福建森源与永安森源上述事项导致永安 林业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 56,817,239.24元,虚增营业成本 16,878,020.15 元,虚增净利润 27,436,740.1 元,占当期披露净利润 71,280,009.64 元的比例达 38.49%。

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在2017年4月28日到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永安林业股票,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还可发起索赔。

  (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)

永安林业(000663)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开庭,八个月时效倒计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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